最新整理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一、 总则
为了加强建筑节能管理,降低建筑物使用能耗,提高能源
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环境质量,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保障国民
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各项法律法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清
源山庄社区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建筑材料的生产及使用、民用
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机构等
活动与建筑节能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细则。
依照国家和省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 应用节能技术、材料、
器具和产品,提高建筑物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系统效率,减少采暖、制冷、
照明的能耗,合理有效的利用能源。
新型建筑材料的发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 逐步向农村推广,
建筑节能的发展以民用建筑为重点,逐步向其他建筑推广。
二、 建筑节能监理控制依据
1、《 河 南 省 居 住 建 筑节 能 设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