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挖土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物、构筑物的大型基坑(槽) 、管沟以及大面积平整
场地等机械挖土。
2 施工准备
2.1 主要机具:
2.1.1 挖土机械有:挖土机、推土机、铲运机、自卸汽车等。
2.1.2 一般机具有:铁锹(尖、平头两种) 、手推车、小白线或 20 号铅丝和钢卷尺以
及坡度尺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土方开挖前,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下、地上障碍物清除
和处理完毕。
2.2.2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 (桩)、标准水平桩及开槽的灰线尺
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2.2.3 夜间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并要合理安
排开挖顺序,防止错挖或超挖。
2.2.4 开挖有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采取措施降低
地下水位。一般要降至开挖面以下 0.5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