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潜水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1 、潜水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 并应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
2 、施工前,潜水员应熟悉现场的水文、气象、水质和地质等情况,掌握
作业方法和技术要求,了解工程船舶的锚缆布设及移动范围等情况。
3 、潜水最大安全深度和减压方案应符合现行《产业潜水最大安全深度》
(GB12552)、《空气潜水减压技术要求》(GB/T12531)和《甲板减压舱》(GB/T16560)
的有关规定。
4 、潜水员使用的水下电气设备、 装备、装具和水下设施, 应符合现行《潜
水员水下用电安全规范》(GB16636)的有关规定。
5 、潜水作业作业现场应备有急救箱及相应的急救器具, 作业水深超过 30m
应配备预备潜水员和减压舱等设备。
6 、水温低于 5℃、流速大于 1.0m/s 或具有人海生物、障碍物或污染物等
的潜水作业区,潜水员潜水作业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