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照明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部位(层次)
交底提要
照明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 一般规定:
(1) 无自然采光的地下大空间施工场所, 一个编制单项照明
用电方案。
(2) 照明器的选择必须按下列环境条件进行确定:
①有酸碱等强腐蚀介质场所,选用耐酸碱型照明器。
②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型
照明器。
③正常湿度一般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④潮湿或特别潮湿场所,选用密闭型防水照明器或配有防
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⑤存在较强振动的场所,选用开启式照明器。
⑥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防爆型
照明器。
(3) 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
准的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
(4) 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对需大面
积照明的场所,应采用高汞灯、高压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