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整理自卸汽车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内容:
1. 自卸汽车进人城市交道或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 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
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船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
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 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 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 测试转向机构及
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 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
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 水温未达到 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
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
稳后,方可换档。
5. 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 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 水
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