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含应急救援器材)采购、租赁、安装
(拆卸)、验收、检测、使用、检查、保养、
维修、改造和报废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 提高设备的三
率(即机械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机械效率) ,确保设备安全,
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1.一般规定
1.1 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前必须要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
安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特种设备必须经专门检测机构
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1.2 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和使用说明的要求正确使用。缺
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1.3 任何人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
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
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1.4 处在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 当发现有漏保、 失修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