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行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科技创新,振兴有色金
属工业,根据国家职改部门有关通知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涉及工程、新闻、职教、档案、政工五个系列。
第三条 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律;
(二)能比较系统 、灵活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比较熟悉本专
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基本掌握现代化专业技术管理的方法,有一定从事本专业管理工作的实践经
验,能解决比较复杂的问题;
(四)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职务人员工作的能力和经历。
第四条 学历、资历的要求
(一)获得博士学位;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职务并从事助理工作 2年以上
或没取得助理职务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三)获得大学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