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凡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 操作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持有本机床的《设
备操作证》方可操作;没有固定专人操作的木工机床,使有人员亦应持有该机床的《设备
操作证》方可使用机床。 一、认真执行下述木工机床通用规定: 工作前认真作到: 1、
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 操作者应仔细阅读交接班记录,了解上一班机床的运转情况和存
在问题。 2、检查机床上及工作现场,如有与工作无关的杂物应清除之。 3、检查安全防
护装置应齐全完好。无防护装置的机床不准操作。 4、 检查操作应处于非工作的位置上。
5、 检查电器配箱应关闭牢靠,电气接地良好。 6、 检查润滑储油部位的油量应充足、
密封良好。油标、油杯、油嘴等应齐全,安装正确,油眼无堵塞。按润滑图表规定进行加
油。 7、停车一个班以上的机床应作空运转试车,确认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工作中认
真作到: 1、固定有专人操作的机床,操作者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