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施行日期: 2009年 6月 1日)
1 总则
1.0.1 为规范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确保电子信息系统安全、稳定、可靠地运行,做到技术先进、经
济合理、安全适用、节能环保,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中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
1.0.3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设计应遵循近期建设规模与远期发展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
1.0.4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电子信息系统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
由计算机、通信设备、处理设备、控制设备及其相关的配套设施构成,按照一定的应用目的和规则,
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人机系统。
2.0.2 电子信息系统机房 electronic information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