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交底记录
项目管理表格
技术交底记录
表格编号
工程名称 第 1 页 共 1 页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 木工圆盘锯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1.工作场所应备有齐全可靠的消防器材。严禁在工作场所吸烟和有其他明火,并不得存放油、棉纱等易燃品。
2.工作场所的待加工和已加工木料应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
3.机械应保持清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连接紧固,工作台上不得放置杂物。
4.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离齿 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
轴同心。
5.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 20mm,裂缝未端应冲止裂孔。
6.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 10~20mm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 1/4 。
7.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 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 遇木节要缓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