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的规划、 建设、保护和管理, 适应风景旅游城市
发展的需要,改善城市生态环境,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绿化活动和各类绿地及
其设施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 城市绿化应当合理配置植物类型, 注重绿化工程的功能以及生态效
应和景观要求。
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力量加强树木、 花草的科学技术研究, 培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是指植树、 种草、栽花、育苗及管护等绿化活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 各种公园、绿化广场等公共绿地; 居住区配套绿
地;各单位附属 绿地;花圃、苗圃等生产绿地;用于城市卫生、安全隔离等目
的的防护绿地;风景林地。
本条例所称的现有绿地, 是指已建成的绿地以及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待建
绿地。规划绿地,是指杭州市城市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