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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甲方: (“名义总包”)
乙方:各分包单位
一、乙方 (分包方 )责任
1、 必须具备相应资质,且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
2、乙方从业主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乙方必须自己全部完成,不允许再由第
三人承包施工。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3、未经业主方、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工程分包。
如分包也不解除乙方承担的本合同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4、乙方在和业主方签订承揽合同时必须提供给甲方承揽总工程量 (合同
额 )1%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的形式,合同解除后,甲方一次性
无息返还给乙方。由乙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乙方丧失
对保证金的追回权利。
、严格履行投标文件中所做出的各项承诺,确保工程用设备、材料的质
量,严格按规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竣工 (竣工是指一次性报验达到
优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