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管理制度
二〇一〇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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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化验室应设置安全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2、安全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知识,能够判断危险并设法使危险
减到最小或者消除危险。
3、使用剧毒物品时, 每次应按需用量领取, 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4、易燃药品:乙醚、丙酮、苯和其它有机溶剂及废液等,要装在
棕色坚固的玻璃瓶内,密封后置于低温处保存,并禁止靠近烟火。
5、易爆药品:氯酸盐、硝酸盐等应保存在低温处,周围不得有其
它易燃品,密封后,置于低温处保存,并禁止靠近烟火。更不得在化
验室内大量存放。
6、腐蚀性药品:强酸、苛性碱、冰醋酸应保存于坚固的瓶中。酸
碱应分别放置。大瓶应放在橡皮板上,不得直接放在坚硬的地板上;
用时,应严防溅入眼内。
7、化学分析室的房屋要设有足够的火警安全通道,在恰当的地方
放置安全设备,如各类灭火器等。
8、分析人员应知道安全器材存放地点,熟悉其使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