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销售合同》
甲 方:
乙 方:
经双方协商,就甲方二手上柴 12V135 配兰州电机
250KW 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价钱与甲乙各方的责任:
1、发电机组价钱为 50000.00 元整(伍万元整) 不含税票;
2、除发电机组以外,甲方向乙方提供两个足以供机组启
动的蓄电池( 24V);
3、乙方负责发电机组的吊、运及就位等费用;
4、甲方负责发电机组到达乙方安装点的标准安装工作;
需要的安装材料、电缆、切换开关以及室外排烟系统,导风
系统的材料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保修时间与保修期各方的责任:
1、甲方向乙方承诺,保修一年或 500工作小时(以先到
为准);
2、保修期向甲方每季度定期对发电机组例行维护保养一
次,如发电机出现故障,甲方收到通知以后四个工作小时以
内到达现场处理;
(甲方的以上承诺不包括乙方人为疏忽造成的损坏, 失机
油、失冷却水,超负载及不可损拒的自然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