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镇中心小学校校园治安巡逻巡查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治安管理,真正发挥学校保卫队伍的作用,防止
校内治安和其他刑事案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共同创造良好而和谐的教学环境, 特作出如下校园治安巡逻的制度和
规定。
一、校园的治安巡逻、巡查工作实行每天 24小时值勤巡逻制。
二、每班值勤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上岗, 执勤时携带学校发给
的警械,夜班须携带照明电筒。
三、白天除设门卫岗外,学校设流动岗哨,负责巡逻工作,特别
对要害部位重点巡查,加强防范。
四、夜晚由两人负责巡逻,负责校园教学楼、宿舍楼、食堂等部
位的巡逻。
五、每班上、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以上场所的门窗是否完好,要
按时开启监控报警系统, 按本岗所负责的巡查路线, 必须不定时无间
隔地进行巡逻。夜班门卫岗零时后要不定时对所负责的路线进行巡
查,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
六、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