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本研修学时认定标准
校本研修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主要渠道,是教师自我成长的
重要途径。根据省、市、县有关中小学教师校本研修的文件精
神,要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努力做好研修工作,为了调动教
师参与校本研修的积极性,规范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于课堂教学研修 15学时
1、备课检查 6 学时。每学期不低于 30 课时,备课组能按
月检查、有记载、有标识。
2、听课 4 学时。参考研修手册第 12 页,不足一节减 0.2
学时。
3、同课异构、一课两上 3学时。有教学设计 1学时一次。
4、教学反思 2 学时。一篇 1学时。
二、基于同伴互助类研修 15学时
1、评课 2学时。有活动记录或评课稿参与一次 0.5 学时。
2、集体备课 2 学时。有活动记录,有教学设计二次记 1学
时。
3、教材、教学、案例分析 2学时。有相应的文本资料一次
记 1学时。
4、公开课 4学时。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