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就消防工程劳务
分包事项结合具体情况,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消防工程
1.2 施工地点:
第二条 承包内容及方式:
2.1 承包内容: 劳务工作。
2.2 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辅材(辅材是指《甲方供应主要材料清单》之
外的全部材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和包验收(验收
是指含配合检测直至通过政府消防部门验收)、(包 /不包 年施工质量维护保
养技术服务)。
第三条 本协议施工费总价固定不变及付款方式:
3.1 施工费总价固定不变人民币(大写): 元整 (¥ 元 )。()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