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
商 品 混 凝 土 供 应 合 同
工程名称:红河钢铁有限公司钒钛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技改工程(一期
工程)铁水预处理项目工程
合同编号:(砼)字第 号
需方(甲方):重庆渝海建设集团红河工程处
供方(乙方): 红河三丰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蒙自
云南省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协会 监制
甲方(需方): 重庆渝海建设集团红河工程处 乙方(供方):
红河三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委托): 法人代表(委托):
黄峰林
负责人:陈治国 负责人:杨耀杰
地址: 地址:蒙自县雨过
铺工业园区号路
电话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
信用的原则、互惠互利的商业合作精神,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