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合同补充协议
项目一特征:一个地级市的多层小区, 总建筑面积 6万左右,取费仅有总造
价的 0.4%。
附加协议条款:
1、监理人受委托人委托,根据国家规定按照“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
本控制及安全控制)、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进行全方位监理。
2、非委托人原因造成监理人的服务时间延长均不计取附加及额外工作报酬(双
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监理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人员组建监理部,并不得擅自变更人员,
总监及总监代表如需更换必须提前向委托人提出书面申请, 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
方可更换;其他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保证新进人员的技术能力水平不低于退场人
员,同时须经委托人书面认可后方可更换。
4、对于委托人认为不服从管理、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监理
人必须在接到通知后一周内给与更换。
5、监理人应确保本工程监理部所有监理人员的廉洁性,不允许对施工单位及其
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