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加工订货合同
甲方:六盘水市泰艺石材有限公司
乙方:贵州新建业土建二项目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订立以下购销合同。
1、供货期: 2011年 月 日至 2011年 月 日。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元 ) 备注
青石板 40*300*600 m2 95
路沿石 200*100*600 m2 50
货款合计人民币(小写) : 大写:
2、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款价的 30%,余款
按送货量甲方定期与乙方进行结算(注:伍万元内可在送完货十日内乙方一次
性付清甲方全款,不得拖欠) 。
3、甲方所送石材必须达到乙方的规定要求,由乙方现场管理负责人签字认可,
但乙方必须按期付款给甲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将按每日 3%赔偿给甲方。
4、交货地点:鸿基房开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
5、备注:甲方所供材料质量、规格须满足乙方要求,并由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