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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程承包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工程承包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采掘
施工工程有关事宜充分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地点: 环江县金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洞城矿。
二、作业范围及工程内容
1、乙方在甲方指定的范围内进行掘进、支护、采矿、运输及相关
作业均符合本合同条款规定,超出该范围不符合本合同规定。
2、工程内容:
乙方在作业范围内的工程内容有:井巷掘进,采矿、放矿、装车、
运输、支护、敷设风水管道和照明电路。其中:
(1)掘进:采区内开采所需要掘进的开拓井巷(含硐室) 、采准
工程及探矿工程,掘进工作要按计划有序进行,掘进中遇到矿岩时,
应分采、分运,矿石按副产矿石计价。
(2)落矿:落矿作业在矿房中进行,不稳固处要支护;采幅和采
高须符合采矿方法的要求,夹石要剔除或留作矿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