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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 赁 合 同
编号: ZLJTJS2xx8xx0 - xx
出租方(甲方) :广西中路交通建设总公司
承租方(乙方) : XX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将拥有产权的以下房屋租赁给乙方,经双方充
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租赁位置、用途及面积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 xx 市 xx 路 29号西南商都一层 28号铺面一间。 用途为商铺, 乙方可将其用于合
法的生产经营活动。 面积约为 xx1.1 ㎡。 乙方保证, 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
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合同约定的用途。
第二条 租期
租赁期限为 3年,自 2xx8 年 7月 1日起至 2xx1 年 6 月 30日止。 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
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