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 易 厂 房 施 工 合 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厂房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 达成如下协
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建筑面积:约 m2。
4、 工程总造价: (完工时按实际测量面积结算)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承包方式
1、 承包方式按包工包料执行;地面放样及预置件的浇固按 元 /个结算,地面砼
公分按 元 / m 2结算。
2、 钢架棚按 元 / m2计算,按实际测量面积结算;
3、 围边按 元 / m
2
计算;
第三条、 工程工期
1、本合同工程工期为连续的 个工作日(雨天不能施工的除外) ,自 年 月 日
算起。
2、若遇不可抗力,停水停电工期顺延。
第四条、 结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