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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梁安装合同
甲方:河南省大河筑路有限公司 **NO.3 标
乙方:
为完成甲方所承揽的预制混凝土箱梁架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合
同条款。
1、工程名称: ** 高速 No.3标段 40m箱梁安装工程
2、暂定施工工期
2.1自 2012年 07月 15日开始架梁,2012年 09月 15日架梁完成。(如
超 10天不计算费用)
2.2阶段性工期必须服从甲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出的调整, 并执行甲
方制定的工期奖罚制度。
2.3 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 (或非人力不可抗拒) 造成的工期拖
延,或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工期顺延,经领导及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
方可顺延。
3、工程价款
3.1 工程单价:本工程实行综合单价每片梁 21000元(大写:贰万壹仟
元)。该单价包括为实施和完成该全部工程项目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