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96-0206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乙种本)
发包方(甲方) :
承包方(乙方) :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说 明
为了规范建筑装饰工程市场行为,维护承发包双方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建监 [1996]585 号文件和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广东省
工商行政管理局粤建监字 [1997]44 号文件之规定, 建筑装饰工
程施工合同的签订统一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印发的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文本,并规定:建筑装饰工程总
投资在 3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使用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乙
种本(GF-96-0206),否则,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批准办理施
工许可证手续。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