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乙方承包甲方的项目工程装饰装修(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
下协议:
定义
1、开工:双方通过设计方案、工程技术交底预算申报等前期工
作完成后,经甲方审核确定,乙方材料、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
运作视为开工。
2、竣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成,经甲方、监理单位、
承包方验收合格视为竣工。
3、验收合格:发包方、监理单位、承包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单》
上签字盖章视为验收合格。 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而对项目使用均视为
验收通过。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建筑面积:
1.3工程内容及工艺(见报价单和图纸) :
1.4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全部预算表中材料,包安全文明
施工、包验收合格。
1.5工程期限为阳历日:开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