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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监理合同
委 托 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工程勘察监理合同条例》,以及装饰
行业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履行。
一、 工程项目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以下工程监理任务:
工程名称: 室内外装修
工程地址:
施工期限:开工 年 月 日至竣工 年 月 日
二、 监理收费及支付方法
1、本工程监理收费按照国家和现行市场收费标准执行。经甲乙双方商定监理收
费为 元,大写人民币 。
2、本合同签定时甲方向乙方预付监理费总额的 20%作为首付款。
3、装饰合同中竣工日期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结清全部工程监理费。
三、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按约定的日期和数量付给乙方定金和工程监理费。
(2) 本工程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定货如需乙方监理人员配合时,所需费用由
甲方承担。
(3) 如提前完成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监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