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改造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发包方):莆田市荔城区国家税务局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全国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暂行规定》和《室
内装饰工程质量规范》,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协议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
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建设单位:莆田市荔城区国家税务局
2. 工程名称:办公楼三层修缮项目
3. 工程内容:按图纸及预算内容
4. 承包方式:一次性总价包干
5. 工程造价: 元(含本工程预算设计费 2000元)。
第二条:工期约定
施工期限:本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前竣工。
第三条:材料供应方式及要求
1. 本工程所用的材料、品牌、规格由甲方指定(见预算书说明) 。
2. 乙方购买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要求,经甲方验收符合要求后(须由甲方指定
现场施工代表签字)方可运进场使用。如乙方自行调整的材料或不经甲方验
收同意而使用的材料所造成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