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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 : 中海·御湖熙岸二期Ⅰ标工程项目部
劳务分包人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
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鉴
于南宁市高新区中海·御湖熙岸二期Ⅰ标工程项目部 (以下简称为“承
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签订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以下简称为“分包
人” )。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南宁市高新区中海· 御湖熙岸二期Ⅰ标工程 8#、12#、
13#、15#楼及地下室工程
工程地点:南宁市高新区新际路东侧
分包范围:南宁市高新区中海· 御湖熙岸二期Ⅰ标工程 8#、12#、
13#、15#楼及地下室工程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通知单、图纸会
审记录内容)所有部位的 钢筋工程 ,其中包括桩芯钢筋制安、调直、
承台、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