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脚手架搭设及租赁合同
甲方: 重庆三胜物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李 军
一、工程名称: 简阳市艺术中心
二、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钢管脚手架的租赁、材料上下
车、运输租赁公司材料堆码、钢管人工搬运、钢管脚手架搭
设及钢管脚手架拆除等工作。
三、劳务费用明细: 钢管脚架 DN40、1000 米,钢管扣
件 300 个(注:按脚手架搭设后实计量计算) ,每天租赁费 20
元,租赁时间暂不定,用 1 天算 1 天。上下车费各两次共计
150元。钢管运输费两次共计 150元。租赁公司材料堆码费一
次 100元。钢管人工搬运费进出及上二楼各一次共计 2400元。
钢管脚手架搭设费技工 13 人,每人每天 260 元,共计 3380
元,普照工 2 人,每人每天 180 元,共计 360 元。钢管脚手
架拆除费技工 6人,每人每天 260 元,共计 1560 元,普工 2
人,每人每天 1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