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祥置业有限公司 乐活公元城一期 《铝合金门窗采购及安装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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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合金门窗采购及安装施工合同》 补充协议
发包方(甲方): 江西瑞祥置业有限公司
分包方(丙方): 江西省飞越节能幕墙门窗有限公司
由于市场变化,甲乙双方对原工程项目的门窗设计、材料选择、造价进行优化,经友好协商,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对原《铝合金门窗工程合同》进行如下补充,双方共同遵守。
一、原合同第五条第 3款:“采用固定单价,固定单价为 758.14 元 /平米(不含铝合金百叶单
价,铝合金百叶按 250元/平米计)”改为“采用固定单价,固定单价为 567.6 元 /平米(不含铝合
金百叶单价,铝合金百叶按 250元/平米计)”。
二、设计变更及签证计算: 工程量按门窗洞口尺寸计算, 单价按固定单价为 567.6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