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铭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销售合同
卖方:上海铭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编号: CS06-11-NTS0429
买方: 日期: 2012 年 5 月 18 日
卖方提供铝卷材,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以下条款达成交易:
第一条:产品、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mm)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金额 备注
银色镜面氧化铝 0.4*1250*C KG 504 0.00 安铝320G
合计 总金额¥
第二条:质量标准:仅限室内使用,按原包装厂家技术标准执行。
第三条:卖方对产品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 买方应在收货时对产品外观和产品质量进行验收;如对铝材表面肉眼直观的品质、彩虹度和其他
不确定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提出异议, 应在收到货物后 贰周内书面 通知卖方,经确认,确属质量问题,
由双方协商处理, 但对于已改变铝卷材原状 (包括开包切片、 纵剪、冲压等加工) 后的上述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