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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宗地出让 )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土地所有者) : (以下简称甲方 );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土地使用者): ( 以下简称乙
方);
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甲方将依法拥有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乙方。根据国
家、省、市关于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关规定,双方本着平
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所有权属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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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三条 乙方在受让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
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