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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桩工程分包合同
总包方: (甲方)
分包方: (乙方)
鉴证方: (丙方)
为了明确责任,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合同内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经双方协商,对阜阳市国宝 1号院桩基础工程施工达成如下
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名称 :阜阳市国宝 1号院桩基础工程
第二条 工程地点 :阜阳市颍泉区太和路东侧
第三条 工程范围 、总量 : PHC500-AB-100 管桩约十万
米,最终以实际施工量为准。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五条 工程造价: 管桩综合单价为 225元 /米,包含管
桩施工的所有费用(管桩材料费、人工机械费、水电费、辅
材、机械进出场运输及安拆费、 5 米以内空桩送桩费、税金
及综合保险等),如若需要打引孔, 引孔单项的综合单价 (含
人工机械、机械进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