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济责任承包合同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开拓建筑市场,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确
保国家、企业、承包者及职工的利益,特制订本承包合同,以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
一、承包方式:
以项目合同(甲方与业主及土建施工方签订的三方合同) 的承包范围,
实行包工包料。
二、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承包方式: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从该工程项目部成立时始至按项目合同(甲方与业主及土建
施工方签订的三方合同)履约完成止。
四、工程质量:
1、乙方承包项目的质量等级不得低于项目合同(甲方与业主及土建施
工方签订的三方合同)规定质量等级,鼓励争创优质工程。
2、不合格工程(包括分部分项质量不合格) ,除返工损失(包括因质
量不合格造成其它损失)由乙方承担外,甲方将向乙方以工程总造价 3%的
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
3、如经主管部门检查或巡查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