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南京地铁 4号线一期工程青龙车辆段房建工程( D4-TA17 标)
甲方: 乙方: 1 / 3
甲方:简义精(身份证号: 522225197611145414)(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孙连强(身份证号: 371428198404082516)(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 甲乙双方就南京地铁 4号线一期工程青龙车
辆段房建工程( D4-TA17 标)通风工程劳务(以下简称本工程)分包事宜协商一
致,制订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
南京地铁 4号线一期工程青龙车辆段房建工程( D4-TA17 标)。
二、工程地: -
南京市。
三、劳务施工范围及工作内容: -
综合楼、跟随所及汽车库、物资总库、运用库、检修主厂房、洗车机及镟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