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单位:山阳县国税局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山阳县西秦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及
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山阳县国税局综合楼基础混凝
土灌注桩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
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山阳县国税局综合楼桩基工程
2、工程地址: 九子碑村
3、工程范围:综合楼桩基工程包括施工测量放线,人工成孔(土方) ,
桩基扩大头开挖,钢筋加工及安装,混凝土灌注,养护等
4、承包方式:包公包料
5、承包造价: 按照设计要求单桩长度 6.10 米,每根桩造价为 元,
每延米造价为 元/ 米,结算时按实际施工的总延米结算。
二、施工准备
1、甲方
(1)工程开工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畅通;
(2)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