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企业应谨防施工合同无效法律风险
作者:湖北卓胜律师事务所熊学军律师 发布时间: 2006-9-28 [ 浏览次数: 1896]
建筑施工企业的经营活动,绝大部分是以签订、履行合同的方式进行的,建筑企业经营目标
的实现, 依赖一个又一个具体合同的顺利履行。 在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众多合同当中, 没有什么
合同比施工合同更重要的了。 一个施工合同的签订, 意味着建筑施工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又
成功获得了一项工程,这对于建筑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尽管有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建设工
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
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的规定,但发、承包双方一旦
就施工合同效力产生纠纷时,建筑企业往往很难继续施工,不得不中途停工,甚至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