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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2003—0213
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2003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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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协议书
承包人(全称) :
分包人(全称)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 )与承包
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 ),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
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况
分包工程名称:实验楼消防工程
分包工程地点:北京市昌平区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设备、材料的供货、安装(并包含灭
火器的配置、消防泵、喷淋泵及相应泵房内的双电源控制柜、屋顶消防水箱、室外水泵结合器及消
防桥架等);
2、以上系统的调试和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