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 福州市鼓楼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 福州兴闽榕脚手架有限公司
鉴于长乐猴屿华侨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以下简称 “发包方”)工程承包人
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 (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
遵循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11年 月 日起, 150日历天后结束本工程。
2、 工程劳务分包范围、单价及付款方式:
2.1、分包范围
工程名称:长乐猴屿华侨学校教学综合楼
工程地点:长乐市
分包范围:脚手架搭设作业
2.2、承包单价
1、在合同工期内翻转架每 m2 30元人民币;安全网使用质量好的阻燃网,
包挂包拆费用补贴每 m2 3 元人民币;台风造成的损失按实际签证,搭设防护
棚双层按单层面积计算每 m2 8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