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木工施工队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湖南省衡洲建设有限公司御溪湖畔项目部 C区
乙方:木工施工队 -- 李楚运
甲方因施工需要, 经与乙方协商, 由乙方提供足额、 技术熟练的建筑施工工种 --
木工施工人员及相应的管理人员进入御溪湖畔项目部 C区 C1、C2拣承揽该工程的木
工施工任务,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特制定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御溪湖畔项目部 C区 C1、C2拣。
2、工程地点:苏仙区锁石路。
3、建筑面积;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约 22000㎡,其中 :C1 栋 20000㎡,C2栋 2000
㎡;实际结算建筑面积按照湖南省 06计价表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
4、结构类型:框架和框剪。
5、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 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主合同的质量要求。
6、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必须达到郴州市安全文明工地验收标准。
二、工程工期:
总工期:按甲方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