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购销合同 供货方: 鼎锋木材
加工厂 (以下简称甲方) 需供方:
六盘水市新盛家具厂 (以下简称乙
方) 乙方向甲方采购木材一批,经甲、
乙双方自愿协商,同意订立以下合同: 1、
乙方向甲方购买直径 30-40cm 杂木,总
方量 240 立方, 3单价 1050 元 m,总货
款 252000 元。 2、付款方式:乙方先预
付柒万贰仟元(¥ 72000.00 元),余款壹
拾捌万元(¥ 180000.00 元)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以前一次性付清。 3、质量要求:
按乙方所定的质量、规格验收。 4、甲方
负责将所有木材运到乙方厂内。 5、乙方
在收货时对木材进行验收,对木材质量异
议期为收到货物 7天内。 6、本合同自甲、
乙双方签订日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
一份,如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提出诉讼
的,由当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
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