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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业务管理规定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款管理
1、本公司收款可接受现金(包括无折划款) 、银行支票、银联卡三
种结算方式。
2、财务部与门店均可直接收取款项。
3、所有收款必须及时开具收据。
4、客户将款项交至财务部或采用无折划款将款项划至公司帐户的,
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清点、 查收,确认无误后为交款客户开具
收款收据,当日收取款项应及时存入银行。
5、门店文秘(或助理)负责门店的收款事宜。
6、客户将现金交至门店,由门店文秘(或助理)负责清点无误后,
存入公司指定帐户;采用无折划款的由文秘(或助理)陪同客户
确认款项划入公司指定帐户;而后由门店文秘(或助理)为客户
开具收款收据,客户交付支票的由文秘(或助理)收取并于当日
送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出纳存入银行, 查实款项确已到帐后通知
门店进行下一业务程序的操作。
客户要求到公司财务部交款的由门店文秘(或助理)或经理开好
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