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名称: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
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 1 -
江苏省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住所: 住所:
委托代理人: 营业执照号:
电话: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装饰装修
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装饰装
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括
1.1 工程地点: 。
1.2 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 1: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详见附表 2: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发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