沥青混凝土加工合同
甲方:河南路彩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亚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沥青混凝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和诚实
信用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 混凝土种类 沥青混凝土
二、 加工数量
暂定 20000吨,具体数量根据甲方实际用量确定
三、 加工及运输费
每吨沥青混凝土加工费按人民币 110元/吨 运费按 11元/吨结算
四、 供应方式和有关事项
1、 由甲方提供沥青及彩色颜料,并配备配送彩色颜料生产人员
1-2名,乙方提供拌合设备、柴油、碎石、矿粉等,安排操作人员
操作。
2、 甲方必须指定专人与乙方联系,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搅拌时
间、数量及配合比。否则发生沥青混凝土质量和数量问题,由甲
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预告情况及时组织生产,甲方若
施工进度要求需进行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