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沥青混合料购销合同
甲方: (买方)
乙方: (卖方)
为规范沥青混合料销售行为, 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明确双方经济责任, 保障
工程建设的正常运行。甲乙双方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公路沥
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 (JTG F40-2004)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平和诚信的原则, 经双方协商一致, 就长期沥青混合料销售事宜协商一致, 订立
本合同。
一、 产品规格型号、出厂单价
产品规格型号 石材要求 出厂单价(元 /吨) 预计吨位
SBS AC-13 灰绿岩 1000
合计
备注
1、 上述价格是在无特殊约定条件下, 沥青采用 SBS改性沥青; 石料
粗集料采用灰绿岩或闪长岩,细集料采用石灰石。
2、 供货数量以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单告知。
二、 运输及项目地点
1、 甲方负责自行组织沥青混合料运输,运输费由甲方承担。
2、 项目地点: 东莞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