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7月 1日起在我市正式启用, 详市建委十建字 [2008]40号文)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湖北省建 设工程 施工合 同
EF—2007—0203
监 制
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湖 北 省 建 设 厅
二○○七年九月
(十堰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内容仅供参考 )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与中标通知书一致,应以发包人印章为准,不得简写省略 )
承包人:(全称)(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应以承包人印章为准, 不得简写省略(承
包人以分公司名称签属合同的须附总公司的“委托授权书”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
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应与中标通知书一致 )
工程地点:(应与招标资料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