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用气合同
(示范文本)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供气人:
用气人:
为了明确供气人和用气人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
规和规章,经供气人与用气人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地址为 (用气人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
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燃气供应站的地址等)。
(二)用气种类为
(三)用气性质为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 立方米/年(吨/年); 立方米/月(吨/
月); 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 。
第二条 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人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
或者 设施,向用气人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 24小时连续供气;自 时起至 时止;
或者 。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