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保护环境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土木工程、 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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