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安全生产合同
为了确保工程安全顺利地进行施工, 进一步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特订立安全
生产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乙方作为分包方,必须取得合法的“建筑资质”和“安全生产
许可证”,施工人员中的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不持证不准上岗。所有进场的施工人员,乙方均应造册登记,向甲方
项目部上报《进场人员花名册》 。
2、乙方队伍进场前,须办理施工作业人员出入证,无出入证者,
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3、乙方负责人在组织施工人员时,必须严格把关,按照主合同的
劳动用工要求招收工人。
4、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后,按照国家规定的“三级安全教育”的精
神,对所有的班组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
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各班组、各工种人员在施工现场中必须遵章守纪,搞好自己的
本职工作,严禁随意动用